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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身女性冻卵起争议:未婚冻卵为何成法律空白?

因拒绝为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,现年31岁的未婚女性徐枣枣(化名)以“侵害一般人格权”为由,将北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告上了法庭。

12月23日上午,这起全国首例“未婚冻卵案”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一时间,拒绝为单身女性冻卵是否有违生育权的争论在网络发酵。

对此,有律师指出,单身女性冻卵的背后,还涉及诸多法律禁止行为。若立即放开,可能滋生卵子买卖等行为。

一审结束,徐枣枣接受媒体采访 杨雨奇 摄

因为单身,我被拒绝冻卵

生于1988年的徐枣枣,在31岁的年纪仍未婚。于她而言,正走在事业的上升阶段,若贸然离开岗位结婚生子,背后的代价过于沉重。

如今,作为“北漂”的徐枣枣从事着新媒体工作:“前两年岗位才晋升,尽管有男友,但暂时没有结婚的打算。”用徐枣枣的话说,生活在快节奏的一线城市里,她常陷入焦虑的泥潭:房租、生活成本、个人追求……都是压在肩上的重担。

随着年岁的增长,徐枣枣也越发能感受到养老压力,并开始为自己的下一代做打算。

2017年,徐枣枣的母亲扔来一条女性“冻卵”的新闻,在徐枣枣的心里埋下了种子,她开始打算在最佳生育年龄完成冻卵。而这或许能成为徐枣枣未来几年里的一剂“后悔药”,能让她在未来也能享有优生优育权。


来源:环球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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